各學院、各單位、機關各部門:
為做好2016—2017年度績效考核暨2014—2017年聘期考核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圍與牽頭單位
績效考核范圍為南開大學全體事業編制在崗教職工,包括專任教師崗、專業技術崗、職員崗及工勤崗人員。
機關各部門績效考核由機關黨委組織安排,后勤各部門績效考核由后勤黨委組織安排,各直屬單位績效考核分別由直屬單位第一黨委和直屬單位第二黨委組織安排,中層領導干部考核按照黨委組織部安排進行。
二、考核要求
1.各學院各單位嚴格按照《南開大學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性意見》(南發字[2012]45號)文件要求建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制定完善績效考核細則,嚴格按照考核程序完成考核工作。
2.各學院各單位應強化對當期績效的考核,績效考核的時間范圍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同時綜合考慮本聘期內三年(2014年9月—2017年8月)的工作情況,形成聘期考核結果。
3.績效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優秀:履崗業績突出人員,原則上比例為本單位參加考核人數的10%;
合格:完成崗位工作量人員;
基本合格:基本完成崗位工作量人員;
不合格:未完成崗位工作量或有不符合崗位考核要求的其他行為人員。
4.各學院各單位在績效獎勵的統籌分配中可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詳細劃分獎勵額度和發放檔次,充分體現差異化分配和激勵機制。
5.各學院各單位應進一步強化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使考核結果成為教職工崗位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績效獎勵分配、國內外培養培訓、各類評獎評優以及提拔任用等的重要參考依據,逐步建立以績效考核為核心的評價體系。
(1)對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的,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同等條件下,各單位應優先推薦績效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教師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公派出國(境)進修、各項評獎評優及行政職務晉升等。
(3)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者,至少下一學年不得申請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公派出國(境)進修、各項評獎評優及行政職務晉升等。
(4)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至少下兩學年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晉升、公派出國(境)進修、各項評獎評優及行政職務晉升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學院各單位對專任教師的考核應該從師德師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專業發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考核,考核不能以偏概全,各方面不能相互替代,具體要求見附件一(《績效考核成果業績指標清單》)。
2.將師德師風考核擺在教師考核的首位。完善師德考核辦法,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將師德考核貫穿于日常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全過程。教師有師德師風禁行行為的,考核為不合格。
3.嚴把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關,把思想政治素質作為教師考核的基本要求,貫穿到教師管理和職業發展全過程。強化對課堂教學紀律的考核,堅持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不過關的教師,考核為不合格。
4.各學院各單位應嚴格加強本科課程基本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工作量的考核,所有教師必須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對專任教師崗位人員(高端人才崗位、A崗、B崗和C崗)應承擔本科生課程的教學課時要求做出明確的規定。
根據《南開大學強化本科課程質量多維督導評價的指導意見》(南發字[2017]18號)文件的要求,加強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完善教學質量評價制度。
5.各相關學院單位應認真組織對高端人才的聘期考核,制定明確的考核辦法,聘期以2016年以來簽訂的《南開大學高端人才崗位合同》中規定的時間為準,組織填寫《南開大學高端人才聘期考核表》并在本單位內公示。未簽訂過該合同的高端人才按年度考核進行,不需填寫此考核表。
6.各學院各單位要以崗位職責為核心,體現不同崗位在考核標準上的差異性。各單位在考核細則中應對專任教師崗位人員(A崗、B崗和C崗)分別制定具體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并將各項業績成果轉化為相應的分值(分數或課時量或工作量),明確規定出各類崗位人員考核合格所對應的分值。
7.高端人才崗位人員根據考核結果核發模擬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部分(30%)的分配;入選南開大學百名青年學科帶頭人培養計劃的教師不參加此次考核,將參加學校單獨組織的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核發模擬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部分(30%);其他人員根據考核結果參與獎勵性模擬績效工資的分配。
8.對簽訂聘用合同的事業編聘用制人員(專任教師、黨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等),在固定期限合同期內的人員按照所聘崗位要求進行考核,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期滿的人員,各學院各單位需按照崗位職責和目標任務,對聘用制人員履職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規定條款并考核合格方可予以續聘,具體程序及要求按照《南開大學聘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南黨發[2012]30號)文件中相關規定執行。
9.對進入博士后流動站進行研究工作的本校在職教師須參加所在單位的績效考核,考核標準和要求不變,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將暫停博士后研究工作。
10.對于因公長期出國(境)研修的教師,如果本學年度實際在校工作時間不足三個月的人員(寒暑假除外),可以不參加本單位的年度考核,回國后進行回國人員考核,國內在校期間的工作績效由所在單位進行認定;如果本學年度實際在校工作時間達到三個月及以上者,則需參加績效考核,學院考核其本學年度實際在校期間的工作。在聘期考核的年度,正在國(境)外執行公派任務的教師都需要參加聘期考核。
11.各學院各單位應鼓勵和支持教職工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將教師專業發展逐步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增設教師專業發展考評指標,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細化對教師專業發展的具體要求。
12.自籌模擬績效工資的單位也應按照工作要求組織本單位績效考核,并提交考核結果。
13.處分期內人員的考核結果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執行。
四、時間安排與材料要求
1.各學院各單位于12月13日前提交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名單、考核細則。
2.各學院各單位于12月13日—12月15日根據績效考核細則進行考核工作。
3.各學院各單位應于12月20日前:
(1)在人力資源系統中填報考核結果等相關信息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hr(各單位權限配置人員見附件二)。
(2)提交紙質版考核總體情況報告和《南開大學績效考核情況匯總表》;填寫紙質版的《南開大學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交人事處歸入個人檔案;提交高端人才的《南開大學高端人才聘期考核表》;提交考核不合格人員300字的情況說明及后續安排建議報告。
由于今年是第一年通過人力資源系統填報考核結果,所以采用系統填報和紙質版報送并行的模式,請各單位一定保證系統填報考核結果與紙質版完全一致。
(3)各學院各單位根據績效考核細則自行制定考核表格等材料,個人績效考核材料由所在單位歸檔留存。
(4)各學院各單位如有因公長期出國(境)研修的教師,須填寫《國(境)外教師考核情況匯總表》。
(5)待人事處將本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完畢并下達至各單位后,由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制定本單位分配方案,并于報送考核結果時將分配方案報送人事處工資福利科。
(6)聘用制人員聘期考核合格后如需續聘,應填寫《人事聘用人員合同續聘意見表》,由學院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報人事處流動調配科。其中教學科研崗位人員續聘,須同時提交協商一致的新聘期工作任務,并由學院簽署意見。
聯系人:楊麗新 胡冰冰
聯系電話:85358163 85358620
相關表格:國(境)外教師考核情況匯總表.xlsx
人事處
2017年12月8日
附件一:
績效考核成果業績指標清單
各學院各單位對專任教師崗位人員和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的考核應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一、師德師風與思想政治素質
采取“獎優懲劣”的方式,向師德師風方面有優異表現的教師大力傾斜,對存在師德師風和思想政治素質禁行行為的教師實行“一票否決”。
二、教育教學
1.教育教學工作量。包括承擔本科生和研究生課程,教師擔任班主任、輔導員,解答學生問題,指導學生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各類競賽以及老中青教師“傳幫帶”等工作;
2.教育教學質量。包括教學態度、教學規范、教學運行、課堂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教學獲獎以及各種形式的教學質量評價等。
三、科學研究
包括發表論文,撰寫研究報告,出版著作、譯作和教材,發明專利,承擔科研項目(包括縱向和橫向)、科研成果獲獎及其他具有創新性和顯示度的學術成果。
四、學科建設
包括引進和培養國家及天津市各類人才項目入選者,國家級和天津市級各類優秀實驗室和基地建設等。
五、社會服務
1.教師參與學科建設、人才培訓、科技推廣、專家咨詢和承擔公共學術事務等工作;
2.教師開展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科學素質和人文素質,推進文化傳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發展先進文化等工作;
3.教師在政府政策咨詢、智庫建設、在新聞媒體及網絡上發表引領性文章等方面的工作;
4.教師推進產學研結合、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推廣與服務等工作。